特写是一种物化
十年前,问爷要五块钱去买零嘴。路上碰到死党Z跟T,便一块土匪也似的满庄跑。玩儿地有多酣畅淋漓,发现钱丢后就急得有多死去活来。
那时候钱多值钱,那时候去超市我一块钱能买多少东西!不少了,嗬嘿!我能买(停顿)五个面包,六根香肠,七斤橘子,八斤梨,九斤桃。 ——郭阳郭亮
在我找了一大圈回到北岗的打麦场时,看到那五块钱赫然躺在草地上——微醺的暖风轻轻吹过,在下午阳光的照耀下,它如一片羽毛轻悬在硬而短而尖的野草上,表面的褶皱格外清楚,露出半个“5”字微微晃动,流彩如鬼魅般䀹着眼。
看到一幕,失而复得欢喜自不必说,但内心却有另外一种奇怪的感觉——躺在那里的钱不仅没有错位的不合时宜的违和感,反而有一种莫名的合理性,似乎它自盘古睁眼后该躺在那里,就该这样存在着。
感觉过于微妙,以至于我无法抓住它,为了放大这感觉,我便做了个小试验——把手边的其他东西放在草地上,然后用不同视角去看,然后去感觉有没有违和感。
我分别把一块石头,水杯,地头的一棵枯萎的发黄杂草放好位置。然后近看,远看,乃至走出打麦场,从远到近,由不可见到物体一点点显露出来,来模拟起初那种偶然发现的感觉。但不管我怎么看,仍都觉得“物体在草地上”的场景是一种极端合理的存在。
这种微妙的感觉,我百思不得其解,因而直至十年后的今天,仍能回忆出来彼时的场景。
近来读小书《指环王与哲学》,其中《“我的宝贝”:魔戒与拜物教》一文让我醍醐灌顶,文中如是说:
....让我们先回头看看熠熠发光的魔剑在电影结构中的位置。正如所有电影中的特写镜头一样,其目的是将该事物从上下结构中抽取出来,使之看似是独立存在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每个摄影或电影中的特写镜头都是弗洛伊德所谓恋物癖的。
(注:本文所谓拜物教、恋物癖、物神化皆为马克思《资本论》意义之上的,不与弗洛伊德有任何关联!)
将一个物体聚焦,将它从整体中抽离出来单独存在,这既是恋物的特征,也是特写的特征。好比你有一颗耀眼的夜明珠,在黄昏🌆时分,熙熙攘攘的闹市里,你打开包裹,扯开蒙布,把它抛掷在地上,伴随着咕噜噜一声响,油油如独山玉般的碧绿流淌而出,路过的众人看了无不目不转睛,啧啧称奇。这时他们眼中聚焦的明珠便是一种特写。因而。明珠暗投就是一种拜物教的鲜明例证。
三个月前,购买了长焦镜头,受其独特虚化效果的影响,最近的作品都有一种特写的倾向。以前关注场景构图,现在则更关注一些局部细小的东西。
因为这种场景往往转瞬即逝,都是自然的馈赠。所以并不能说是拜物,非说的话也是拜鸟,拜虫,拜鱼,拜自然教吧。
(与不可私有化之自然生命相比,人造物往往有更大的拜物教倾向,但如果这种人造物是由他人主动馈赠,或由自己的劳动所直接创造(并非由交易所得),那便无妨无毒无害了,想怎么拜就怎么拜。)
习作之罗列